转发教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6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8-06-04浏览次数:1145

各学院、书院、相关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审教发[2017]5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近期将针对2017年春学期及前期申请延期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开展结项验收,对2017年秋学期大创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各相关项目组成员要积极推进项目开展,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对照材料清单尽早梳理准备,保质完成,按时提交。

材料收取时间:6688:3011:30,14:0016:45

材料收取地点: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请按新的所在学院递交材料,详见附件

报销单据收取时间:612148:3011:30,14:0016:45

报销单据收取地点:大活一楼创业孵化园

 

项目类别

本次应申报

应提交材料

备注

2017

立项项目组

结项

1.结项材料封面、目录

2.结题申请书

3.成果附件(成果总结、论文、

封面、封底目录正文部分、研究报告、获奖证明等)

4.所有结项材料需胶印成册

5.未达结项要求的项目组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

1.所有提交材料均一式两份,需经由项目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其提交后签字确认。

2.材料排版采用统一格式: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前期已获批

延期结项的项目

2017

立项项目组

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报告

2.中期检查成果

特别提醒:

1.除提交纸质材料外,各项材料电子稿放在同一文件夹内打包压缩,统一以“项目编号+(中期检查/结项)+第一主持人姓名”的形式命名,同时将文件发送至各学院教务老师邮箱(见附件)和大创俱乐部邮箱NSDC2017@163.com

2.省级项目结项除公开发表论文外,需另附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报告;校级项目如已发表论文,需另附不少于3000字的结项报告,如未公开发表过论文,所提交的结项报告则不少于20000字且查重不超过20%

3.结项材料中建议放入第一季度、中期、第三季度检查及项目成果;

4.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组不予报销大创经费;

5.本次需提交材料的项目仅针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学院级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管理,不参加本次检查。省级及以上级别项目请于610-620日前将检查材料上传至省级平台。

6.需填写的表格可到学校“教务在线——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中心”下载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