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8-04-20浏览次数:1134

各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选拔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暨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经研究,定于20184月至6月举办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深化我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校赛组织机构

本次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校赛”)由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教务委员会(创业学院)主办,学务委员会、团委、各学院(教学部)、四大书院、研究生院、总务委员会、实验中心等部门联合承办。

1.成立校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主任:刘旺洪

副主任:王会金、张金城、张钦文、裴育、杭连生、李群、董必荣

成员:各承办部门分管教学或与教学对接的负责人

校赛组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创业学院。

2.成立校赛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主任:董必荣

委员:相关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校内研究所专家及相关学院教授

校赛专委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指导、帮助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

四、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五、参赛对象

1.主赛道及组队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838)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838)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838)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跨校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学生;跨学院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推荐项目占用我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四大书院和研究生院可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情请参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1.校赛参赛项目数量

校赛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大赛移动端报名,请各学院、四大书院和研究生院积极发动学生报名参赛(具体见附件2)。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四个组别的推荐参赛项目比例原则上要均衡,鼓励和支持超出名额分配项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基数保障+重点关注”的模式;

1)基数保障:要求2018年春学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同时报名参赛,主要是“创意组”项目;

2)重点关注:

A.校团委:参加“创青春”比赛的校内团队、社会实践项目、历年来孵化过的创业项目,均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包括创意、初创、成长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B.经济学院:参加“三创赛”的校内团队均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C.信息工程学院:利用该学院的专业优势,组织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D.其他学院:根据现有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团队报名。

2.晋级省赛项目数量

根据专家评审,学校将推荐6支队伍参加省赛,其中创意组项目数量不超过3支。

七、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1.报名审核4215月20

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421日至520

2.校内决赛5月中下旬)

52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根据校级初赛成绩推荐参加省赛的团队,须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晋级等操作。参与省级复赛的团队须通过学校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通过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进行登录)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3.省级复赛620日前

615开始,省赛组织委员会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利用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与就业型创业组4个大组若干个小组进行省级复赛,评选出100个三等奖和100个项目进入省级决赛。另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620前完成省级复赛。

4.省级决赛7月中旬)

省级决赛拟定于7月中上旬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举行。推荐省赛一等奖项目进入训练营,通过训练营排位赛争夺晋级国赛名额。参加创意组现场答辩的团队须准备10分钟的陈述和5分钟的回答问题,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团队须准备15分钟的陈述和10分钟的回答问题。

5.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5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决出金、银奖。全国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参赛团队届时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本团队进行赛事宣传、参与活动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1.奖项设置及说明

1)校赛主赛道设一等奖6个、二等奖10个和三等奖20个。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

3)校赛共设优秀组织奖5个。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各学院、四大书院、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初赛组织情况和校赛获奖情况综合计算。

校级初赛组织情况根据各部门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报名的项目总数计分。报名项目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计30分,超过规定数量的每增加1个项目增计5分,最高总计100分。

校赛获奖情况根据各部门推荐团队在校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参加大赛未获奖的每个团队计1分。

4)校赛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项目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以上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2.奖励政策

在校学生获奖的奖励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同等奖项待遇。

指导教师指导项目如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学校为校赛获奖项目可提供落地孵化的校内场地保障服务,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

九、校赛组织要求

1.各学院、四大书院、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校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全面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2.各学院、四大书院和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参加校赛对象的资格。各支参赛队伍的最终计分,按学生所在学院、书院或研究生院归属到各部门。

3.根据学校2018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各学院要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实训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校赛报名工作,组织高水平师资指导学生参加比赛。

4.校赛报名数量转换的积分,将作为对各学院、书院等部门年终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经费保障

校赛不收取报名费用。校赛经费投入由创业学院筹措,亦欢迎校外企业及校友引入社会资金赞助大赛。

十一、其他事项

1.各部门将参加校赛的团队材料在510日前集中送至创业学院办公室(中和楼105),组织学生登录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报名并提交报名表、商业计划书与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展示视频在省级决赛前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交)等有关材料

各部门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每支参赛团队的报名表(见附件2)(1份)、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部门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各1份)。报名表与所有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ujuan@nau.edu.cn,以学院、研究生院为单位分项目提交,各项目命名规则:学院(部门)-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2.校赛QQ工作群为:537386503;请各部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

3.校赛有关事宜,可与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联系。

校赛组委会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281

电子邮箱:dujuan@nau.edu.cn

地址:中和楼105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创业学院)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