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4月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8-04-03浏览次数:1142

各学院、各书院、相关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审教发[2017]5号)以及《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近期将开展针对2017年春学期和2017年秋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的第三季度、第一季度检查工作。各相关项目组成员要积极推进项目开展,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对照材料清单尽早梳理、准备相关材料,保质完成,并按时提交。

材料收取材料时间:4810日(周日一-周二)8:3011:30,14:0016:45

材料收取地点: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请按新的所在学院递交材料,详见附件)

报销收取材料时间:41112日(周三-周四)8:3011:30,14:0016:45

报销材料收取地点:文心小剧场

 

项目类别

检查内容

应提交材料

备注

2017春立项

项目组

第三季度检查

1.第三季度检查报告(一式2份)

2、第三季度成果(如:如文献综述、编制问卷等)(一式2份)

1.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经由项目指导教师审阅,认可该项目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的既定计划,同意其提交后签字确认。

2.材料排版采用统一格式: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建议双面打印

2017秋立项

项目组

立项及第一季度检查

1、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任务书、进度及经费预算表

2、第一季度检查报告,第一季度成果(一式2份)

3、如有意向参评2018春省级项目评审的需另附参评申请一份。

特别提醒:

1.除提交纸质材料外,各项材料电子稿放在同一文件夹内打包压缩,统一以“项目编号+(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第一主持人姓名”的形式命名,同时将文件发送至各学院教务老师邮箱(见附件)和 大创俱乐部邮箱NSDC2017@163.com

2.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组不予报销大创经费;

3、本次需提交材料的项目仅针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学院级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管理,不参加本次检查。省级以上项目请于415-425日前将检查材料上传至省级平台。

4.需填写的表格可到教务在线——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中心下载。


教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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