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委员会关于组织我校2019年春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9-04-08浏览次数:1277

各学院(教学部)、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提高大创项目质量,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申报的推荐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进程安排,现对2019年春学期校级大创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进行布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型、立项数量及遴选流程

1.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项目 分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竞赛类项目:该项目不占用本次申报配额指标。已参加过AB类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同学(含参与同学)均可用原竞赛项目申报(注:同一竞赛项目只能申报一项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创业项目)。原则上对申报此类型的项目不设限额,项目由书院或团委派专人统一管理,资助经费采用“启动+奖励”的方式予以配套。通过本次立项后,前期配套1000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后期作为校“互联网+”项目参赛。如获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在完成大创项目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后,予以结项,并参照同级别大创项目资助标准,将经费一次性补足发放。

4)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为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2.立项数量

本次拟立项182项,包括从2018年秋学期已立项的校级项目(第一次季度检查结果必须为“通过”)中择优提升的项目。学校将从中遴选出推荐参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项目,余下的全部作为校级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1)创新训练计划拟立146项。获得高级别推荐的项目资助经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方式予以核拨;前期已获立项的项目,将在原有资助经费上予以补足。

(2)创业项目拟立36项。鉴于以往我校大创项目申报过程中创业项目较少的状况,同时也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本次申报将对创业类项目适度倾斜,鼓励与创业有关,尤其是结合“互联网+”背景的创业项目申报。

对前期创业运行状况良好,亦从未接受过校级及以上大创立项资助的创业类项目,如在近一年内获得我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校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奖项,可由项目组自行申请,直接参与本次推荐省级项目的校内评审,且不占学院项目指标;如未获入选省级项目,将视同校级项目进行资助。

(3)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该项目资助资金由合作企业提供且不低于5000元/项)。各部门应发动、鼓励或协助学生积极联系相关企业,确立合适课题后组织申报。经学校初审通过后,纳入统一管理,后期根据教育厅最新工作要求进行材料提交。如未获批,在征得相关合作企业同意,且仍愿提供资金资助的前提下,亦可将此项目视同校级项目进行管理。

3.遴选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双院联动、逐级遴选、社团协助”的方法进行组织。

(1)各书院负责发动和组织学生申报各类大创项目。提前部署和安排书院专业导师、社团导师对申报工作进行宣讲、动员和全程辅导工作。

(2)各学院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申报校级项目的遴选工作。根据教务委员会分配的项目指标数(详见附件1),制定评审方案(在评审前3天内将书面及电子稿提交给教务委员会),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以“交叉背对背”的方式,进行独立评阅,每个项目至少给出2位或更多专家的具体评审意见和明确的级别结论,按学校分配的指标限额排序(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需单独排序),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018年秋学期校级项目组如有意参加本次省级项目评选,需在第一季度检查时除递交检查材料外,另附一份参评省级的申请(均为纸质材料)。

(3)教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各学院报送项目汇总后,教务委员会将再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评和综合打分,从中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2019年度我校参评省级大创项目的最终名单(含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创业项目(含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其中,省级重点项目同时获荐参加国家级大创项目遴选。

(4)校实践教学委员会最终审核认定2019年春学期立项的校级及以上级别项目。

二、申报要求

在申报材料完整、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遴选推荐项目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本次所有申报的大创项目将作为2019年度教育部“互联网+”大赛的培育项目,必须符合大赛的主题要求,包括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主赛道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①“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②“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③“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④“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⑤“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公益组项目应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业、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商业组项目要能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项目申报人要求

主要面向我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2017、2018级学生为主。鼓励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组主持人不超过2人,团队全体成员(含主持人)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各成员须有明确分工。为扩大项目受益面,同一学生,同一时间只能负责或参与1项大创项目,即: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鉴于大创项目建设时间较长,本次参评省级项目主持人不得为2016级学生。若前期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主持人为2016级,则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低年级学生,以确保在毕业交替过程中项目研究的延续性。

3.指导老师要求

校级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省级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推荐配备1-2名,亦可由教师根据自己专业所长选择学生组团申报。每位指导教师一次同时限指导2个项目,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审阅学生研究结果及统筹项目经费安排等工作。

4.项目建设期

大创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组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获批后,方可延期验收结项。

三、项目选题

1.自主选题

大创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范围可为: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师生合作选题

为提高师生组队质量,教务委员会鼓励符合担当项目指导教师条件的老师,根据自己科研教学内容,及日常工作中的实际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发布项目选题,征集合适的学生组团研究,共同申报。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立项指标配额(不含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根据各学院非毕业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参考前期学院立项项目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如个别学院推荐项目总量未满本次分配指标,学校将于下一轮立项时酌情减少该学院的项目分配指标。

2.正在主持校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各级科研课题的老师,要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的大创申报工作,向学生开放自己的相关课题。

3.各学院必须按照本通知申报要求,对参评项目材料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得推荐参与学校评审。

4.本次申报在“南京审计大学实践教学服务平台”http://sjcx.nau.edu.cn)进行,各学院评审等工作均应在平台上完成。后续工作及要求将在“教务在线”网站予以发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请参加申报项目的相关师生及时关注。

5.有意参加申报的同学亦可关注“南审大创俱乐部”微信平台,平台将不定期发布我校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信息供参考。

6.申报并获得立项的团队,将纳入创业学院的日常学生管理,要经常参加创业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供项目在研期间全部主持人及团队成员参加创业学院活动的证明(如校团委pu平台的创新创业类讲座考勤记录、校级创新创业类社团活动证明等),否则项目不予结项。

五、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申报材料

(1)《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见附件4),表中的学科分类参见附件2,填写内容要完整规范;

(2)《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2.提交时间

(1)4月22日(周一)前,书院完成发动和组织学生网上申报;

(2)4月26日(周五)前,学院完成网上评审及公示;

(3)4月29日(周一)前,各学院将附件5纸质材料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实践教学中心(中和楼105)。

以上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ujuan@nau.edu.cn,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58318281。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9年春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标分配表

附件2:本科专业门类目录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

附件4: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附件5: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

附件6: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讲座导师信息表

附件7: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8:南京审计大学生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教务委员会  创业学院

    2019年4月8日

附件1:2019年春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标分配表.docx

附件2:专业门类目录.doc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新训练项目)2019年3月版.docx

附件4: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2019年3月版.docx

附件5: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总表.xls

附件6: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讲座导师信息表.xls

附件7: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docx

附件8: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