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2019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9-04-16浏览次数:1272

各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以及2019年江苏省高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检查我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态,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流程安排

4月22日至5月10日(第九周至第十一周),为期三周。具体流程如下:

1.成立工作组

学院(教学部)、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期中教学检查方案,于4月18日16点前报送教务委员会教学运行中心。

2.教学自查

4月22日至5月5日(第九周至第十周),学院(教学部)、书院按计划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活动,采取评课、观摩、研讨、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检查主要教学环节等方式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与教务委员会、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联系,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提交总结

自查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包括电子版和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于5月10日16点前报教务委员会教学运行中心。

4.学校抽查

5月6日至5月8日(第十一周),教务委员会对有关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二、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教师准时上下课情况、教师课堂管理、学生到课及听课等情况。

以学院(教学部)、书院自查为主,如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缺乏课堂有效管控、不关注学生听课效果、学生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课等现象,应及时纠正。教务委员会将适时进行抽查。

2.课堂教学礼仪检查

检查教师、学生执行课堂教学礼仪情况。

以学院(教学部)、书院自查为主,如发现老师、学生未能按照《关于推进课堂学生礼仪的通知》(2018年9月2日校内通知)要求执行教学礼仪的,应及时纠正。教务委员会适时进行抽查。

3.课程教学规范检查

检查教师授课与课程大纲的一致性,教材、课程大纲、教师授课的匹配度,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期中考核、教师调停课与补课情况。

以学院(教学部)、书院自查为主,应对教师教学方案执行情况、教学规范进行检查,杜绝随意调停课、授课脱离大纲、教材与教学不匹配、课程无作业等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教学,保障教学质量。

4.“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检查

凡开设“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该课程指定统一使用教材,必须依托“马工程”重点教材编写教学大纲与教案,必须讲授“马工程”重点教材的知识点,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内容作为该课程考核的主要内容。

5.课程组活动情况检查

按照《南京审计大学课程组工作条例》(南审教发[2017]25号)实施课程组教学研讨活动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间,一个课程组至少进行两次教学研讨活动,并做好教研活动记录以备学校抽检。

6.新教师教学情况检查

为促进教师成长,提高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要针对近三年新入职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治思想方面。新教师是否明确高校教师的职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全面育人的教育观念,爱岗敬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业务方面。新教师是否了解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是否熟悉教学的各个环节;是否明确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能否按照学校规定撰写授课计划;是否有教案、PPT等教学材料;是否了解作业和试卷批改的格式和标准。

(3)指导方面。学院(教学部)是否为新教师配备导师,是否进行了帮扶和指导。

7.课堂听课

(1)学校教学督导委听课。学校教学督导委采取“一人多课”、“多人一课”的听课方式,重点关注工商管理类专业主干课、首开课、开新课、申报职称等课堂教学情况。

(2)学院(教学部)督导听课。学院(教学部)督导听课,听课记录及时通过“教学评估系统”填写并上传。

(3)领导干部听课。各学院(教学部)领导按照《南京审计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南审教发[2017]16号)要求进行听课。

(4)同行听课。学院(教学部)安排教师交叉听课,争取做到每位老师至少接受一次同行听课。听课记录及时通过“教师个人信息系统”填写并上传。

8.实践教学检查

(1)实践教学公开课。根据本学期初学校实践教学活动进程安排,各学院(教学部)已明确和提交了本学期课内实验(实践)观摩课计划(安排表详见附件)。请相关部门领导带头参与,积极组织本部门教师到场听课、点评和交流,切实提升我校实践教学质量,并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本部门观摩课听课工作总结(附听课记录)提交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

(2)实验(实践)课程建设。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科综合实验、专业综合实验、创新创业课程等实验(实践)课程的建设,探索和尝试教学形式和内容的多样化;督促已立项的项目组按计划完成课程研究,多开课,开好课,扩大学生受益面;动员未参加立项的老师积极开展各项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及创新,充分调动他们参与课程建设的热情,营造良好课程建设氛围。

(3)实习工作检查。 4月23日前在外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应返校,各学院及书院要及时清点人数,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做到一对一了解原因,落实返校时间,督促其尽快返校,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同时,本学期各学院要继续全面梳理已有的签约实践(实习)基地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基地资源,并积极拓展新的实习(实践)基地,规范签约手续,为做好下一届毕业实习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并于6月28日前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毕业实习基地统计表》。各学院可在本学期提前联系对方单位,确定能提供给2016级学生实习所用的岗位数量,协助学生尽快落实实习单位。

(4)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检查。参照本学期初学校实践教学工作进程安排,加强对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与督查,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在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按时保质完成论文答辩、抽检、总结及评优等各项工作。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2019年春学期大创项目立项工作即将开始,各学院要积极配合教务委员会的立项工作安排,联合书院一起对全校师生开展动员、组织申报和项目遴选等工作,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保质、按时完成2019年春学期校级大创项目立项暨国家级及省级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教务委员会将择期对各学院的各级大创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9.教学建设项目自查

积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要求,在总结省级品牌专业、校级品牌专业(培育点)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为国家级、省级双一流专业申报做好准备。

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推进课程思政工作,牢固树立课程思政理念,加强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根据《关于加强各级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各级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建设工作。已获得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的课程项目,应进一步加强建设,努力建成金课,彰显南审品牌课程特色。已获得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项目,应强化建设,积极宣传扩大学习用户,为申报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早做准备、做好准备。已推荐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应在7月完成视频拍摄、课程资料准备等建设工作,7月上网运行。已获得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项目,应按照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标准加强建设,为参加省级在线开放课程项目申报准好准备。

10.考试工作检查

请各学院(教学部)根据《南京审计大学考试工作规范》(南审教发[2018]27号),落实与部署本学期的考试工作,组织好试卷的命题与审核工作。本学期前12周结束的课程,要把母卷、蓝图等相关材料提前两周上交考试管理中心审查,并在第9-13周进行期末考核;有期中考试安排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试相关安排和组织工作,并在第9-12周进行期中考核。考试期间,各学院(教学部)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及考试时的主考、监考、巡查及相关考务工作。

11.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

各学院(教学部)要有针对性地召开多场师生主题教学座谈会,就教师、学生反馈的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等问题进行诊断,及时反馈给有关各方,以促进我校教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请各学院(教学部)、各书院根据上述要求,积极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