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部分译注(三) 作者:韩希明教授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5-03-13浏览次数:1070

石中物象,往往有之。姜绍书1《韵石轩笔记》言见一石子,作太极图。是犹纹理旋螺,偶分黑白也。颜介子尝见一英德砚山,上有白脉,作“山高月小”四字,炳然分明;其脉直透石背,尚依稀似字之反面,但模糊散漫,不具点画波磔耳。谛视,非嵌非雕,亦非渍染,真天成也。不更异哉。夫山与地俱有,石与山俱有,岂开辟以来,即预知有程邈隶书2欤?即预知有东坡《赤壁赋》欤?即曰山孕此石,在宋以后。又谁使仿此字,谁使题此语欤?然则天工之巧,无所不有,精华蟠结,自成文章,非常理所可测矣。

世传河图洛书3,出于北宋,唐以前所未见也。河图作黑白圈五十五,洛书作黑白圈四十五。考孔安国《论语注》,称河图即八卦(孔安国《论语注》今已不传,此条乃何晏《论语解集》所引)。是孔氏之门,本无此五十五点之图矣,陈抟何自而得之?至洛书既谓之书,当有文字,乃亦四十五圈,与河图相同,是宜称洛图不得称书。系词又何以别之曰书乎?刘向、刘歆、班固并称洛书有文,孔颖达《尚书正义》并详载其字数(《洪范》初一曰五行一章疏曰,《五行志》全载此一章,云此六十五皆洛书本文。计天言简要,必无次第之数。初一曰等二十七字,是禹加之也;其敬用农用等一十八字,大刘及顾氏以为龟背先有总三十八字,小刘以为敬用等皆禹所叙第,其龟文惟有二十字云云。虽所说字数不同,而足见由汉至唐,洛书无黑白点之伪图也)。观此砚山,知石纹成字,凿然不诬,未可执卢辨晚出之说(明堂九室龟文,始见北齐卢辨《大戴礼注》。朱子以为郑康成说,偶误记也),遂以太乙九宫真为神禹所受也(今术家所用洛书,乃太乙行九宫法,出于《易纬·乾凿度》,即《汉书·艺术志》所谓太乙家,当时原不称为洛书也)。

【注释】

1. 姜绍书:明末清初藏书家、学者。字二酉,号晏如居士,工绘画,善鉴别,尤喜考究画家原委,擅长画艺,精通史学,其所著《韵石斋笔谈》二卷,仿元代周密《云烟过眼录》而作,记所见所闻藏书、字画、古器、奇玩,并记叙诸家得失经过及古器形模色泽。其中多藏书故实。

2. 程邈隶书:秦代书术家,相传他首行先将篆书改革为隶书;隶书是中国古代文字发展的分水岭,为行书、楷书、草书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 河图洛书:河图与洛书是古代流传下来的两幅神秘图案,被认为是阴阳五行术数之源。

【译文】

石头中有事物的图像,这种情况常常能够见到。姜绍书《韵石轩笔记》中说,见过一块石头,上面有太极图的纹样。这还是石头纹理呈螺旋形,偶然分为黑白两色而已。颜介子曾经见过一块英德产的石砚,上面有白色线纹,成为“山高月小”四个字,笔画分明。白色线纹一直透入石砚背后,隐隐约约还像字的反面,只是模糊不清,点折撇捺不很分明而已。仔细地察看,这几个字并非镶嵌也非雕刻,更不是染上去的,真是天然生成,这不是更奇异吗!山岭和大地是共存的,石头与山岭也是共存的,难道是开天辟地的时候,就预先知道有程邈的隶书吗?就预先知道有苏东坡的《赤壁赋》吗?即使是山岭孕育了这块石砚,时代在宋以后,那么又是谁模仿了程邈的隶书?又是谁题了苏东坡《赤壁赋》中的字句?可见天然物象的巧妙,真是无所不有,精华汇集,自成文章,不是常理所能解释的。

世间流传的河图洛书,出现在北宋,唐以前没有出现过。河图上有黑白圆圈五十五个,洛书上有黑白圆圈四十五个。据孔安国《论语注》说,河图就是八卦。(孔安国《论语注》已经失传,这里引用的是何晏《论语集解》一书中曾引用过的材料。)这是说,孔氏之门本来没有这种五十五点的河图,陈抟又从何处得到呢?至于洛书,既然叫做书,应当有文字,却也是四十五个圈,和河图相同,这应该称为洛图,不能称为洛书。系辞又怎能偏偏称为书呢?刘向、刘歆、班固等人都说洛书有文字,孔颖达《尚书正义》还详细地记载了洛书的字数。(《洪范》“初一曰五行”一章的注疏说,《五行志》全文记载了这一章,说这六十五字都是洛书本来的文字。估计上天的言语简单扼要,一定没有次序的数目。“初一曰”等二十七字,是大禹加上去的;“其敬用农用”等十八字,大刘和顾氏认为龟背先有,共三十八字,小刘认为“敬用”等话都是大禹所解释的,龟文只有二十字。虽然说的字数不同,但完全可以看出,从汉代至唐代,洛书没有黑白点的伪图形。)看到这个石砚,知道石头的纹理形成文字,是确凿可信的,不能偏信卢辨晚出的说法(明堂九室法龟文,首先出于北齐卢辨的《大戴礼注》。朱子以为是郑康成的说法,是偶然记错了)。就以为太乙九宫真是大禹神所传授的。(现在的术士所用的洛书,是太乙行九宫法,出于《易纬·乾凿度》也就是《汉书·艺文志》所说的太乙家,当时本来就不叫洛书。)

 

表兄刘香畹言:昔宫闽中,闻有少妇素幽静,殁葬山麓。每月明之夕,辄遥见其魂,反接缚树上,渐近则无睹。莫喻其故也。余曰:“此有所示也:人莫喻其受遣之故,而必使人见其受遣,示人所不知,鬼神知之也。”

【译文】

表兄刘香畹说,以前在福建做官时,听说有位少妇,平时幽雅安静,死后埋葬在山脚下。每到月亮好的夜晚,就会远远看见她的鬼魂被反绑在树上,走近了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没有人明白其中的缘故。我说:“这就是有所表示:人不知道她受惩罚的缘故,却必定要让人看见她受惩罚。表明人不知道的隐迹,鬼神是知道的。”

 

陈太常枫厓言:一童子年十四五,每睡辄作呻吟声,疑其病也。问之,云无有。既而时作呓语,呼之不醒。其语颇了了,谛听皆媟狎之词,其呻吟亦受淫声也。然问之终不言。知为魅,牒于社公。夜梦社公曰:“魅诚有之,非吾力所能制也。”乃牒于城隍。越一宿,城隍祠中泥塑控马卒无故首自损,始悟社公所谓力不能制也。然一驺1耳,未必城隍之所爱;即城隍之所爱,神正直而聪明,亦必不以所爱之故,曲法庇一驺。牒一陈而伏冥诛,城隍之心事昭然矣。彼社公者乃揣摩顾畏,隐忍而不敢言,其视城隍何如也!城隍之视此社公,又何如也!

【注释】

1. 驺(zōu:古代养马兼管驾车的人。

【译文】

太常寺卿陈枫厓说,有个男孩子,大约十四五岁,每当熟睡便呻吟不止。家里人都疑心他是有病,问他,他说没有。后来,男孩又在睡觉时说起了梦话,叫也叫不醒他。梦话说得很清楚,仔细一听,尽是些淫亵的话,他的呻吟声,也是受到奸亵的声音。然而问起来他始终不说。家里人断定是妖魅作怪,就到土地庙里告状。这天夜里土地爷托梦说:“鬼魅确实有,但不是我的能耐可以制服的。”于是男孩家长又告到城隍庙。过了一夜,城隍庙里泥塑的牵马卒的脑袋无缘无故地掉了下来。人们这才意识到土地爷说的“制服不了”的缘由。一个小小的牵马卒罢了,不见得就是城隍钟爱的;即使是城隍喜欢的,以神灵的正直和聪明而言,也不会因为自己喜欢就枉法庇护一个牵马卒。状子一呈上去,牵马卒立刻被阴间处死,城隍怎么想的也就很明白了。那个土地爷却揣摩别人,畏畏缩缩,不敢说真话。他把城隍看成什么了呢?城隍又会怎样看这个土地神呢!

 

赵太守书三言:有夜遇狐女者,近前挑之,忽不见。俄飞瓦击落其帽。次日睡起,见窗纸细书一诗,曰:“深院满枝花,只应蝴蝶采;喓喓1草下虫,尔有蓬蒿在。”语殊轻薄,然风致楚楚,宜其不爱纨袴儿。

【注释】

1. 喓(yāo):草间虫子的鸣叫声。

【译文】

太守赵书三说,有个人晚上遇见狐女,就上前去挑逗,狐女忽然不见了。不一会儿飞来了一块瓦,打落了那个人的帽子。第二天早上起床后,他发现窗户纸上小字写了一首诗:“深院满枝花,只应蝴蝶采。喓喓草下虫,尔有蓬蒿在。”语气中带有蔑视的意味,不过风情楚楚动人,难怪她不爱那个纨绔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