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委员会关于2017年12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7-11-28浏览次数:1172

各学院、各书院、相关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审教发[2017]5号)以及《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近期将开展针对2017年春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中期检查、2016年秋学期立项项目以及部分延期结项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各相关项目组成员要积极推进项目开展,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对照材料清单梳理、准备相关材料,保质完成,并按时提交。

报销审核时间:1128日-30日(周二-周四)8:3011:30,14:0016:45

材料收取时间:124日—6日(周一-周三)8:3011:30,14:0016:45

材料收取地点: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竞北第三报告厅楼下教务大厅内

 

项目类别

检查内容

应提交材料

备注

2017春立项

项目组

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报告(一式2份)

2、中期检查成果(如:如编制问卷等)(一式2份)

1.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经由项目指导教师审阅,认可该项目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的既定计划,同意其提交后签字确认。

2.材料排版采用统一格式: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建议用双面打印)

2016秋立项

项目组

结项

1.结项材料封面、目录

2.结项申请书

3.成果附件(成果总结、论文、研究报告、获奖证明等)

4、未发表论文的校级项目组请将2万字结项报告(电子档)交至各学院教务老师处。

5.所有材料胶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

前期已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组、完成项目的项目组

特别提醒:

1.除提交纸质材料外,各项材料电子稿放在同一文件夹内打包压缩,统一以“学院+项目编号+(中期检查/结项)”的形式命名,提前将材料打包发至  nsdc2017@163.com

2.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组不予报销大创经费;

3.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组,请及时提交延期结项申请

4、本次需提交材料的项目仅针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学院级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管理,不参加本次检查和结项。省级项目组同学请于1210日后登陆省级平台上传中期检查材料。

5需填写的表格可到教务在线——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中心下载。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