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委员会关于组织第2批创新创业类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9-01-09浏览次数:1510

各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教育部《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打造创新创业类“金课”,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南审教发[2018]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我校第二批创新创业类课程(以下简称“双创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可以以课程组名义集体申报,亦可为教师本人单独申报,课程负责人为1-2名,所有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理论和实践综合教学能力,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能亲自承担该门课程的设计与教学任务;

3.所申请课程学时数不少于16学时,教学设计合理,能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实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家精神。

4.未完成前期实践类课程立项建设任务的教师不得参加此次申报;以前已经立项资助过的课程,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二、资助数量及范围

1.本轮拟立项10-20门双创课程。

2.本轮拟立项建设项目的选题范围可参照《南京审计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8级)课程分类体系,并向以下方向倾斜:

1)跨学科双创课程;

2)将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双创课程;

3)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双创课程;

4)嵌入思政教育的双创课程;

5)新生创新思维教育双创课程;

6)与学科竞赛相结合的双创课程;

7)校企合作开发的双创课程。

、课程建设与验收

1.项目建设。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新立项课程建设期内应开设2轮及以上该课程。鼓励所有立项的双创课程以全校性公选课的形式开设,扩大学生的受益面

2.所有立项项目均实行项目负责制,课程负责人须亲自参与、全面负责该课程的建设。

3.课程结项。立项课程在完成建设任务之后,课程负责人应及时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结项报告书》。本轮立项的项目的结项成果要求包括:①教学大纲(纸质及电子档);②教学指导书(纸质及电子档);③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等)(纸质及电子档);④教学报告记录(纸质及电子档);⑤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该门课程成绩单;⑥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结项证明;⑦开设创新创业类讲座报道或担任创新创业类社团导师证明;⑧在线课程视频及相关材料(此项工作可请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完成)。

如课程在研过程中有相关专著、教材、教研论文等其他成果,在结项报告书中一并填写,可作为申报结项结果为“优秀”的加分项予以参考。获得“优秀”结项的课程视同 “实验课教学奖”,在结项下一年度兑现教学奖励。

四、课程经费管理

1.双创课程一经立项,学校将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

2.所有立项项目的经费由教务委员会划归课程负责人管理。课程经费的使用参照《南京审计大学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南审教发〔201753)文件精神执行。

五、申报立项程序

1.采取以课程负责人为主的申报方式,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课程归属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后,统一将材料报送教务委员会。其中,纸质材料交实践教学中心(中和楼105),电子材料发送至:dujuan@nau.edu.cn,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58318281

3.课程申报截止时间:2019119日。

4.教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校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文立项。

本轮双创课程立项的项目数和立项级别,将作为教务委员会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年终绩效考核中课程建设情况的考核点之一,请各部门积极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组和教师,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一旦获批,要督促相关人员尽早备课开讲,按时保质结项。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