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课程组:
根据2014年4月25日,校教务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学期期中阶段结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为做好本学期期中阶段结束课程(课程结束时间为第8周至第15周的课程)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课程结束后两周内,任课教师如有调停课,应及时补足课时。
二、命题要求
1、各系、课程组要依据《南京审计学院考试工作规范》(南审院教[2005]30号)文件精神,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特点,做好试卷的设计蓝图及考试形式与命题(A、B两套)工作。
2、各系、课程组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试卷质量的科学合理。
3、考核形式按“授课信息表”执行,原则上不予更改,如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应由我院分管教学的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后执行。
三、试卷提交
1、本学期试卷继续实行试卷与答题册分开印刷,试卷格式可以通过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下载。
2、为了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课程请于5月7日(第12周周3)前将所用试卷、答案、设计蓝图的电子文档交至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3、本学期试卷原则上由我院自行联系校印刷厂印刷。
四、考场及监考安排
本次考试考场及监考的安排原则上由二级学院教务办根据任课老师和课程的特殊要求,通过教务委员会的教学管理系统自行安排考场,各课程如需教务办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请在5月7日前与教务办张雷联系,联系电话:58318666。
五、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
1、试卷评阅工作应在系(或教研室)主任、课程组长(或主讲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原则上实行流水阅卷制度。
2、平时成绩录入:考试前1周内。
3、期末考试成绩录入:考试结束后1周内。
4、成绩录入后需生成三份成绩单,其中一份入试卷袋,另两份交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六、试卷分析
1、成绩录入完成后,请教师进行“试卷分析一”的教学定性分析,并完成教师评学、教师自评等工作,生成定量分析结果。
2、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所有班级的定量分析数据,完成以课程为单位的“试卷分析二”填写工作。
七、试卷归档
1、根据我校的教学管理改革要求,今后的试卷归档由二级学院负责,请老师于5月23日前将试卷交至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2、试卷或其他相当于试卷的成绩评定材料均应归档。试卷及评定材料应按学生名单顺序整理(名单外学生的试卷附后),并附学生考试成绩单一份。
3、以操作形式考核的实践、实验类课程,则应保存学生实验报告;以上机操作形式考核的课程,则在评定学生成绩后,教师需将有关考试信息按班级为单位整理并刻录光盘留存备查。
4、本学期我院的外籍教师课程的考试安排工作,请相关老师通知并协助他们按照以上工作要求完成本学期考试工作。
附件:文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阶段结束课程授课信息表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附件:文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阶段结束课程授课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