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请各单位安排好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15年3月27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1764
各二级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请各单位安排好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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