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10-20浏览次数:710

各学院,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见附件),今年新立项项目不需要参加本年度检查。

二、检查内容

项目是否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月7日统一将年度检查材料报送至中和楼3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oulihua2006@163.com。邮件以“学院名称+国家社科中检材料”命名,逾期概不受理。科研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材料包括:

1.《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印制)及电子版;

2.《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 A4纸双面印制);

3.《变更登记表》电子版;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清单》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凡有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研究内容或成果形式、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等重要事项变更者,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由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

2.申请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延期半年至一年以内者,由学校审核后上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联系人:苟丽华,联系电话:58318290。

特此通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检查总附件.rar

 


科研部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