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7-06-17浏览次数:1060

 各学院、教学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开课计划经学院、部组织审核、报送,已全部确定。现就教学任务的安排通知如下,请予组织实施。

 

一、教学任务编制的组织与实施

  教学任务编制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教学任务编制工作顺利进展,请各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注意以下基本要求:

  (一)总体原则

  1.各学院、部教学院长、主任是教学任务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直接主持、组织教学任务的编制工作,会同所属系主任、课程组长落实好此次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系主任应根据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召集本系课程组长会议,公布教学任务,提出排课意见与建议。课程组长应将教学任务情况在本课程组内全面发布,征求教师意见。教学任务最终由系主任会同分管教学院长排定,力求科学、均衡、合理。

  2.专任教师均应承担本科教学任务,高水平师资应优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难度较大的课程一般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任课(职称须在讲师以上,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新教师应适当减少承担教学任务,并安排旁听课程,给予适当的发展周期。

    3.开设面广、面向不同专业开设课程的师资配置,应综合考虑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需求、教师教学能力、教学优势等因素,不同专业应有所区别,将合适的师资配置到适宜的专业;教学班的师资配置应全面兼顾职称、性别、新老教师比例等因素,避免出现个别教学班教师结构过于不均衡的现象。

4.每位教师在同学期开设课程的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门,其中首开课、开新课不得超过一门;经认定的助理教师需在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带领下授课,不得独立开设课程。

  5.每位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8课时,每天上课不得超过6课时(含实践教学等);行政人员兼课、双肩挑教师任课原则上周课时量不得超过4课时。

  (二)具体要求

    1.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班级原则上不允许合班,并以两个班级合班为宜(人数在100人左右),不同层次、不同教学要求、不同周数、不同课时的课程,一般不得安排合班教学。

    2.学位课程原则上不允许三个及以上的合班授课,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多班合并教学的,须经教务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进行。

     3.各学院、部应适当、合理控制合班规模。理论教学合班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150人;机房授课的教学班合班规模不得超过100人。

     4.如任课教师属于首开课、开新课或者行政兼职、返聘、外聘等情况,需按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在学院、部存档备查;同时首开课、开新课、外聘教师应详细填写《首开课、开新课、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二、实践教学任务安排

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已将下学期各专业需开设的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导入教务系统,各学院进入系统填表,填表要求与其它课程要求一致,实施工作如下: 
    (一)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最新修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教师认真研究授课任务书等相关材料,落实专业模拟实习教学内容、力争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切实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既定教学目标要求。
    (二)如需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既定专业模拟实验课程进行调整,各学院应出具调整报告,在报告中列明调整理由,附2个以上具有教授职称的行业专家实名意见和详细的替代方案。纸质报告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确认、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根据人才培养方案,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4级学生仍有专业模拟实习安排。由于学校现有实验教学资源有限,教务委员会对专业模拟实习情况汇总后做统筹调整与安排,具体为: 
1.专业模拟实习与普通课程均进入系统统一安排,在日常课堂教学时段中完成(1-16周)。 
2.专业模拟实习一般安排在周一到周五上课,且每班(或合班)上课节数不能超过4节/天;特殊要求需要安排在第1-16周周六进行(周日机房维护),且每班(或合班)上课节数不能超过6节/天,并需报告说明特殊要求原因。具体课表安排将在教务委员会指导下,由学院自主完成。
3.根据机房或教室容纳人数,确定专业模拟实习班级规模。上机类专业模拟实习课程,要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单独操作一台电脑。具体机房容量、多媒体设置、安装软件等事项,请与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联系(电话:58318277,联系人:戴老师)。 

(四)根据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本科在校生要修读3个学分的创新创业课程。其中,1学分的创业基础是必修课,请相关开课学院做好开课前的师资团队建设及备课工作。其他2个学分可以采用修读创新创业选修课、创新学分奖励(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发表论文等项目)等形式完成,请各学院与书院及时向学生宣传相关政策。
  (五)其他说明
     1.专业模拟实习课程所需实验报告等纸质材料,由学院自行印刷(请各部门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好该项经费),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不再做统一印制。相关材料务必在正式上课前发放到教师和学生手中。
     2.如专业模拟实习课程对实验室环境、软件有特殊要求,课程所属学院务必在本学期提前申请,并及时与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联系,并进行必要的测试。
    3.各学院在开课前需组织相关课程组,对专业模拟实习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实习)指导书进行讨论、修订,确保正式上课前所有师生能获取相关教学资料。修订后的专模教学大纲与实验(实习)指导书,应及时将电子版提交教务委员会备案,并附纸质报告说明修改内容及理由。

 

三、教材推荐工作

  各学院、部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同时,请做好教材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部根据开设课程,由课程组组织全体任课教师结合授课对象的教学要求集体讨论,确定拟选用的教材。推荐教材原则上应为近三年出版的教材,并优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教育部或部(委)推荐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或获奖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2)。

(二)请各学院、部务必按照“教材推荐汇总表填表说明”,准确填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南京审计大学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南京审计大学教材推荐审批表》(附件4)。

 

四、教学任务编制的工作要求

  为确保教学任务的落实,务请各学院、部于2017613日之前落实上述各项教学任务,并上报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部对教学任务需认真审核、填报,教学任务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二)因教学要求确实需要更改教学任务,学院、部需向教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确认后交教学运行中心。

  (三)外聘教师应尽早落实,以免影响正常教学进程。

(四)《首开课、开新课、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南京审计大学教材推荐汇总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南京审计大学教材推荐审批表》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材料汇同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学运行中心。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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