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阶段各单位印章管理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4-03-08浏览次数:1821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因学校机构和人事调整,现就各院、各部门印章管理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撤销或更名的学院和部门,公章交回

  1、请以下二级学院、教学部、部门交回原有行政公章

  包括:国际审计学院、会计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信息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教育部、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审计处、发展规划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教网中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莫愁校区管委会

  2、请所有党总支、直属支部交回原有二级党组织公章

  二、保留名称的学院、部门及内设机构,公章移交现任领导或专门管理人员

包括:金融学院、法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艺术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金审学院、档案馆、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发展基金会、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院团委、院工会、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

  三、新组建的学院、部门,学校将尽快刻制和启用新公章,领用时间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公章的回收及交接工作于312日前完成。公章的交接须有书面手续(注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交回的公章由学校统一回收处理,回收地点:中和楼212室。

  2、各单位依照南审校发〔201152号《南京审计学院印章管理办法(修订)》对下属或挂靠机构的公章进行清理,根据机构调整的情况,或保留、或销毁、或移交。请各单位将下属或挂靠机构的公章清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党政办公室(中和楼212室),附经办人和正职领导签名。

  3、其它未尽事宜,可致电8817咨询。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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