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5-06-16浏览次数:622

各二级学院、部、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我校共有32项申报项目获省教育厅批准立项(见附件1),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8项,指导项目2项。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准立项项目须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 A4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单位于6月22日集中报送至敏行楼510室,同时将《项目任务书》电子版数据以 “016-项目批准号-任务书”形式命名发送至goulihua2006@163.com。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

二、《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5〕2号)要求,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必须分阶段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和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性研究项目还必须提交政策咨询建议。

四、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通知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2日前登陆科研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版《项目任务书》。

联系人:苟丽华;联系电话:58318290。

特此通知

总附件.rar

 

 

 

 

 

 

科研与研究生部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