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5-11-05浏览次数:1228

各二级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外事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编报2016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苏外出﹝2015﹞62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从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精神,保障我校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6年因公出国(境)事项的计划及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出访的计划性:

各单位从学校国际化工作大局出发,以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加强学科建设国际化为指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切实制定好本部门2016年的年度出访任务计划。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在2015年度出国(境)基础上保持“零增长”

二、本次报送2016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范围为: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友好访问、访学研修、短期讲学等各类因公出访任务。各单位应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安排任务,出访必须有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出访人员身份要与出访任务相符。出访团组人数根据任务需要从严掌握,单个团组出访人数一般应控制在3人以下,即使出访只有1人也算做团组。因公短期出访时间为:1国不超过5天,2国不超过8天,3国不超过10天,离抵境当日计算在内。

三、在出访计划中,均应有明确的团组负责人。各团组成员须有具体明确的分工以及完成既定出访任务的能力。派出人员应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对外联系能力。避免同一专业、同一领域内的多人派出或重复性派出。

四、所有出访团组必须明确每个出访人员的经费来源,保证有足够的经费支付其出访。

五、请各单位认真规划,向本单位人员做好信息传达,并填写《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附件),以单位上报,于2015年11月25日前交至外事办公室(中和楼102室,联系人:徐菲,电话:5831820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ffiexu@nau.edu.cn)。即使“零”计划,也需填写表格并上报。校外事办公室将协同其它职能部门汇总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报送省外办。是否纳入本单位因公出访总体计划是出国任务审核的重要事项之一,凡未申报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者,学校原则上不予审批。

 

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xlsx

 

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