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为奖励并表彰在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充分调动教师关心南审、关注课堂、关爱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15修订版)》(南审教发﹝2015﹞16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教学奖励申报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给予奖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奖励项目类别
1.申报范围: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凡在2014年度以南京审计学院名义取得的成果,符合《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15修订版)》(南审教发﹝2015﹞16号)规定、且尚未获得任何校内奖励的,均可申请。
2.奖励项目类别:名师与团队奖、教学成果奖、重点教学建设项目奖、指导学生成果奖及其他校级教学专项奖等五大类。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教师填写《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并连同必要证明材料,如获奖批文、获奖证书、教材原件等送交所在部门;
2. 二级学院(部、部门)审核。由二级学院(部)或各部门对各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后报教务委员会备案(见附件2);
3. 教务委员会对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拟奖励项目清单,交由学校专门委员会审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并及时组织发放奖金。
三、相关说明
1. 教师获得的教学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考核定级、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部)及部门高度重视教学奖励申报工作,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2. 已经获得校内奖励的项目(见附件3),本次无需再次申报。
3. 行政管理或双肩挑人员的教学奖励在其学科归属学院申报。
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委员会,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58318124。
特此通知
附件:
1. 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
2. 申请教学奖励项目汇总表
3. 2014年度已奖励项目汇总表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