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5-11-17浏览次数:1922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全省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办[2015]19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南京审计学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置身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各二级党组织核查)办法,理清管理范围内党员基本情况,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重点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除按照规定进行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排查的同时,重点进行大学生党员特别是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进行排查;对于长期在国(境)外进修、学习的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红

副组长:李群  李海燕

成员:施平、卢亚娟、孙国锋、童瑞连、王永谦、庄玉良、齐兴利、刘顺、苍玉权、王昕、陆凯旋、赵欢春、程冷杰、潘明霞、杨杰、裴文英、陈国祥、李敏、黄兵、张勇、陈晓斌、谢刚、孙军、刘志友、徐红、徐振龙、强飚、吴中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组织人事部,成员:李海燕、张林林、陈蕾

三、工作步骤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组织人事部牵头负责,各二级党组织具体负责,基层党支部具体承办。

1、制定工作方案。各二级党组织根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具体工作。

2、组建工作队伍。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工作;各党支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承办。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2014年3月校内机构调整,2014届及以前党组织关系未转出的毕业生党员排查工作安排详见《任务分解表》(附表8)。

3、开展专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熟悉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要求、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对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委员、工作组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集中培训。

4、党支部自查。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按照全省统一的格式,逐人填写《党员情况登记表》(此表由党员本人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详见附表1),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列出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详见附表2-7)。

5、工作组核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逐一到各党支部,校工作组到各直属党支部核查党员情况,做到“三查三核”。“三查”:一查基本信息,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二查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对每个党支部形成核查党员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

6、基层党组织会办。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小组和各支部工作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指导工作小组和党支部联系查找“失联”党员,调查取得联系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形成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建议。

7、汇总上报情况。校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审查“失联”党员材料。汇总形成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失联”党员专项材料,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8、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各二级党组织指导工作小组和党支部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9、稳妥处理“失联”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处置工作。依据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二级党组织、组织人事部注重把好预审、审批关,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从。

10、检查总结。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置“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组织人事部对各二级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全面进行总结。

四、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中旬前,完成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队伍、开展专题培训3个环节工作。

2、集中排查阶段。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完成党支部自查、工作组核查、基层党组织会办、汇总上报情况4个环节的工作。

3、整改规范阶段。2016年1月至4月中旬,完成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2个环节的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度工作方案,抓好业务培训,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开展。要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基层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组织人事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工作指导与督查,及时完成相关报表及材料汇总报送,对于工作中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请各二级党组织仔细阅读《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表格说明》(附件9)及各附表下的详细说明,按照要求填表。并于11月19日(本周四)前指定一名本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请各联络员微信扫描此二维码加入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群,并修改“我在本群的昵称”为“部门+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