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1046

各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2015]19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和选拔工作已开始,有关选拔简章及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上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教育厅受理网上申请及申报工作时间为2016年1月5-15日,我校受理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1日。

 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规定的书面材料并撰写自评估报告(详见校内通知《关于拟公派赴境外研修人员撰写教学、科研情况自评估报告的通知》),提交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及人员名单汇总表,并于2016年1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及人员名单汇总表提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管理科,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格式,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及人员名单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rbb1210@nau.edu.cn,联系人:任蓓蓓,联系电话:58318830,地址:中和楼408室。

三、请各部门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对照选拔条件,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rar

                                           组织人事部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