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1-05浏览次数:1119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

现将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在全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中组织公开报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选调生报名条件(详见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工作进度

1.各书院将选调生的条件、选调程序、分配去向等情况和要求,传达到全体毕业生,对学生拟报名情况进行摸底、汇总,于1月11日前将书院拟报名同学的学号、姓名、专业、书院班级、辅导员老师姓名汇总,通过奥蓝系统消息发送给学务委员会招就中心曹老师。

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22日至28日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经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网上报名时,可兼报江苏选聘大学生村官志愿,有关政策详见《2016 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3.请各书院对照条件认真审核,完成毕业生报名的汇总登记工作,并于2月19日下午4:00前将《2016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附件中下载,以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章)集中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2室,名册电子稿通过奥蓝系统消息发送给曹老师。(入党时间、出生年月、任职和奖惩情况等均不能错漏,否则影响资格审核以及面试后的考察评分。)

4.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统一参加全省笔试,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

5. 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书院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三、工作要求

各书院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按照时间进度做好选调生的推荐工作,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组织人事部

学务委员会                                             

 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