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601

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225—425日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江苏限额为200项。普职成教(含中职)限报80项,各大市根据本地研究基础,精选6项。高校(含高职)限报120项,原则上每校限报1项。

申报所需材料已在网站上公布,可以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jssghb.cn,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也可在通知附件中下载。

为了做好本次课题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工作。并于201648日前将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统一交至高教所(中和楼112室),同时将《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发至邮箱zhushu@n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姝;联系电话:5831804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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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