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委员会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3-25浏览次数:642

各学院、部: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在即,为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请学院上报各专业开课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计划的编制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XX专业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编制本学院所属专业下学期拟开设的课程计划(包括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辅修课等),保持教学运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

(一)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开课计划

  1.各学院应以《XX专业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认真审核课程学分、学时、开课周数等课程信息,同时结合各专业已开设课程情况,避免出现课程漏开、重复开设等问题。另外,还要关注前置课程的开设情况,确保下学期的课程开设更加科学。

 2.各学院专业选修课程建议按学生应修学分数的1.2-1.5倍开设,以保障学生选课课源充足,并确保师资力量到位。

(二)实践教学环节开课计划

各学院根据《XX专业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相关教师讨论、调整和审核本学院所属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及课时安排,确定下学期拟开设的实践教学计划。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开课计划

 1.为保证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质量,请各学院、部积极发动首席教师、教学名师、高水平博士,结合自身专业方向和科研优势,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要求首席教师、教学名师应开设1门通识教育选修课,涉及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健康与体育,着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品格塑造、素质拓展,鼓励教师开设中华文化与历史传承、逻辑学等相关课程。

 2.各学院均应从《XX专业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中遴选出一定数量的优质课程作为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面向全校开放选修,每个学院应开设不少于5门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至少包含1门实验或创新类课程。下学期拟开设的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需厘清“可选年级”、“可选专业”、“先修课程”及其他相关信息要求,并填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开课计划》。

  二、填表与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相关数据仔细核对,并兼顾教师出国访学、挂职锻炼等公派外出情况,保证上报课程在下学期均能正常开设。所有经学院、部核准上报的课程一般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请学院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呈交教务委员会,获准同意后,方可变动。

2.请各学院、部在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各专业下学期开课计划,严格按照学校统一的工作进度安排提交,并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开课计划》纸质文件(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于3月28日(第6周周一)前提交教务委员会教学运行中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开课计划》纸质文件(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于3月28日(第6周周一)前提交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

3.本次上报涉及2013、2014、2015、2016级本科专业,其中2016级由教务委员会根据学校安排和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提供第一学期拟开课计划数据,供各学院、部参考,以学院、部审核后上报开课计划为准,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开课计划》(学院上报样表)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开课计划》(学院上报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