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618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2016]10号)的精神,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分配

    申报的教育研究成果,指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教辅类材料等。成果类型分理论创新、实践探索、决策咨询三类。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每2年评审1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2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各等级奖项可以空缺。本届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二、申报条件

1.研究成果对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或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或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对制定教育政策、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具有咨询和参考价值。

2.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3.申报人应当为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研究成果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参加当年评奖。

4.已获得厅局级(不含省辖市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

5.同一年度内,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高教所发布)的成果不得兼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科研部发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所属二级学院、部)对《申报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另附审核意见),汇总并完成《2016年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四、提交材料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2.申报成果一式2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成果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可作为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专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整体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纸质)、《2016年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及审核意见由各部门集中后统一于2016428日前报送高教所(中和楼11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ushu@nau.edu.cn,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姝;联系电话:58318047

  

特此通知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zip

 

高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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