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春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5-06浏览次数:663

各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部门:

考试工作是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检查对象,也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手段。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请相关学院(教学部)和任课老师尽早启动试卷命题工作。根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结合校领导的具体指示,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命题工作做以下工作安排:

一、考试形式及命题的基本要求

期末考试形式要与本学期初提交的授课信息表中的承诺保持一致。各学院(教学部)要按照《南京审计学院考试工作规范》(南审院教[2005]30号)的要求,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目标,积极探索考核方式改革,采用多种方式考核学生学习、掌握课程情况,保障考核工作的科学合理。各课程组应集体讨论试卷设计蓝图,做好考试命题工作。继续鼓励相关学院及任课教师进行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平时成绩的考核,将传统较为单一的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模式转变到更加强调过程的考核模式,突出对学生能力与素质的评价。

1.主干类课程(含主要公共基础课)的命题要求

主干类课程是专业课程建设的主要载体,承担了人才培养的主体工作,各学院(教学部)必须关注该类课程的命题工作,以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水准。本学期全校共开设了179门主干类课程(具体见附件1),根据校领导指示,结合期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特对主干类课程的命题工作要求如下:

1)采用闭卷的考试形式:每门主干类课程提供6套试卷,每套之间重复率不超过10%。每套试卷的题型要在5种以上。每套试卷的客观题不得超过30%。不得使用填空等题型,少用或不用判断、名词解释等题型。

2)采用开卷的考试形式:每门主干类课程提供8套试卷,每套之间重复率不超过10%。不允许采用客观题(含选择、判断、填空、名词解释等)。试题要多考察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多采用材料题、经典著作知识点分析题等。

3)采用口试的考试形式:每门主干类课程应当提供口试试题题库,其题量不少于口试对象人数的50%,并给出具体的口试要求。

4)采用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考试形式:每门主干类课程提供考核对象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数量的论文选题清单,并给出详细的写作要求。

5)采用机考的考试形式:每门主干类课程提供最终的机考试卷题型及分值设计要求,其中标准化试题(单选、多选、判断)的分值不得超过50%。机考试卷要从机考题库中抽取。机考题库中,标准化试题累计总数不少于150小题;非标准化试题至少包含2种类型,且每类题量不少于15小题。

7)采用实践综合的考试形式:每门主干类课程以最终的学生实验日志和教师实验日志作为成绩评价的主要依据。

2.非主干类课程的命题要求

非主干类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等)的命题要求可比照主干类课程,由各学院(教学部)自主掌握,但每门课程的试卷数量不得低于2套。

体育、艺术类课程比照实践综合类课程考核,最终存档的考核材料中必须确保有学生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教学大纲、教学过程记录册(如点名册)、学生成绩评价依据说明等。

3.三校联考的命题要求

根据先前我校与安徽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达成的教务合作协议,本学期继续在会计学、微积分和大学英语等三类课程中推行三校联考,聘请兄弟院校专家命题,以达到教考分离的目的。请相关学院(教学部)将具体课程名称及教学大纲、教材、命题建议等材料及时上报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

二、命题的质量要求

质量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各学院(教学部)务必关注期末试卷的质量问题。命题教师应按要求做好试卷命题设计工作,教学院长(主任)对试卷命题质量负总责。教务委员会将根据各期末考试课程的不同考试形式及特点,制定针对性的试卷审核方案,组织试卷的审核。

1.试卷设计的基本质量要求

1)试卷题型题量必须丰富,必须与考试形式相符;

2)试卷必须根据最新的教学内容来设计,不得抄袭以前的旧试卷或旧题库;

3)试卷的内容与平时作业的重复率不得超过10%

4)题库中,每套试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10%

2.试卷命题来源的质量要求

根据学校课程改革的要求,主干类课程的试卷命题不能单一来源于1本教材,应该把主要参考用书也纳入命题的范围,至少涵盖1+3本教材及参考用书。为此,本学期启用新的试卷设计蓝图,其中增设“命题来源”专栏(具体见附件2),要求命题教师将试题对应的教材及具体分值比例予以说明。数学、英语等特殊类课程,经相关学院(教学部)向教务委员会报备后,可适当减少命题来源参考书的数量。

3.试卷质量的审核要求

1)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先由课程组组长或系主任对试卷进行详细的质量与形式检查,再由教学院长(主任)对试卷进行一般的质量与形式检查,然后由教务委员会组织学校督导与校外专家进行试卷命题形式抽查与质量评价。试卷质量的评价,可以参考“南京审计大学试卷质量评价表”(见附件3)。其中,教学单位内部组织的前2级审核是试卷质量把关的关键,必须认真落实到人,并在试卷提交到教务委员会之前完全落实到位。各学院(教学部)要建立内部的试卷质量风险预警与控制制度,对于出现的试卷质量问题,可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一票否决的依据。

2)三校联考课程的试卷质量管控。各相关学院(教学部)要对联考课程的命题给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并委派课程组长或系主任对校外的命题进行质量与形式检查,确保试卷满足我校的实际考核需求。

3)实践类课程(含体育艺术类课程)的考核质量管控。该类课程重在对实践过程的考核,以实验日志(体育类课程主要是点名册等)的形式予以记载,并在下一学期期初由各学院(教学部)组织自查和校内外专家督查。

三、命题的保密要求

1.命题教师应按要求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命题教师不仅填写试卷设计蓝图,还应签订“南京审计大学试卷命题承诺书”(见附件4,对试卷设计质量及保密工作做出自己庄严的承诺。

2.请各学院(教学部)加强对接触试卷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工作的教育和学习,防止泄密。

1)命题教师、审卷老师、任课教师等均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或划定考试范围;不得发放专门的考前复习资料;

2)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之前要谨言慎行,不要对学生施加考试压力,如:故意在课堂上夸大教考分离的难度等;

3)任课教师不得在各种场合(如微信、QQ、微博等社交媒体)泄露期末考试内容,不得将以前年度的试卷或题库原封不动地发给班级或个别学生作为复习资料;

4)各学院、教学部的教务人员在期末考试期间要加强试卷的保密工作。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不得让学生接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所有与试卷相关的传送工作必须由教务人员进行,不得委派学生或非教务人员代行相关工作。

四、命题的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及要求

1.201659(周一)16点前,相关学院(教学部)向教务委员会考试中心提供三校联考的具体课程名称及教材、教学大纲、切实可行的命题建议等;

2.2016520(周五)16点前,相关学院(教学部)向教务委员会考试中心提供主干类课程的全套命题材料。根据不同的考试形式,具体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闭卷及开卷考试:提交经过学院(教学部)内部审核过的全套试卷及答案、试卷设计蓝图、试卷命题承诺书等;

2)口试:提交经过学院(教学部)内部审核过的试卷设计蓝图、规定数量的口试试题清单、试卷命题承诺书等;

3)论文(含调查报告):提交经过学院(教学部)内部审核过的试卷设计蓝图、规定数量的论文选题清单、试卷命题承诺书等;

4)机考:提交经过学院(教学部)内部审核过的试卷设计蓝图、机考题库试题类型及题量说明、试卷命题承诺书等;

5)实践综合(含体育艺术类):由相关学院(教学部)自主安排,但要根据上述的命题质量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考核材料,事后做好存档工作。采用闭卷或开卷考试的实践类课程或体育艺术类课程,仍然执行“闭卷及开卷考试”的材料提交要求。

五、注意事项

1.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同时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2.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但在本通知附件中没有列示模板的,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不要手写),纸质版由相关责任老师和部门教学领导签字,并盖部门公章。

3.非主干类课程的全套命题材料在考试前2周向教务委员会考试中心提交。

各学院(教学部)及命题教师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教务委员会考试中心,联系电话:58318279(施老师),58318283(吴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6.rar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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