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春学期课程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7-09浏览次数:676

各学院(含特色学院)、教学部、各有关教师:

为加强课程考核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苏教高[2014]15)以及《关于2016春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我校66办公系统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16春学期课程考核专项自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1.本次课程考核自查工作针对2016春学期(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提前结束考核的课程以及实践综合考核的课程等);

2.课程考核自查工作主要包括考前工作自查、试卷设计及批改质量自查、课程考核成绩自查等方面;

3.试卷设计及批改质量是本次自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依据《南京审计学院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南京审计学院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等文件中有关考试命题的要求,对用于本学期考试的试卷命题及批改质量进行检查。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流程

1.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分管教学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课程考核自查领导小组,并根据课程归属成立自查工作组(自查工作组的人数不得低于3人),同时填写课程考核自查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名单(见附件1

2.工作流程:

1)首先由自查工作组检查试卷命题质量,填写试卷设计水平及批改质量评价表(见附件2);

2)然后由自查领导小组汇总并填写课程考核自查汇总表(见附件3);

3)最后由自查领导小组组长填写课程考核自查分析报告(见附件4)。

三、相关要求

1.自查领导小组需要就课程考核方式选择、考前工作、平时成绩考核(含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试卷题型、试卷能力结构和试卷难易程度、试卷批改、课程考核成绩等方面进行自查与分析。

2.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组将就以下方面审查试卷命题质量:

1)试卷是否遵守了学校的命题规范;

2)试卷卷面的试题、分值是否无误;

3)试题的命题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试卷的结构是否合理;

5)试卷的题型及题量是否合理;

6)试卷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是否正确、合理。

3.在课程考核自查汇总中,不仅要汇总试卷命题及批改的质量,还要自查考前的复习情况、考核成绩等信息。课程考核自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四、其他说明

1.如果教学单位对上述课程考核自查工作要求有异议,可以提出适合自身专业的课程考核自查工作方案,并附上具体的论证报告,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教务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2.校外教考分离(三校联考)的课程,仅自查考前复习、试卷批改及考核成绩部分。试卷设计质量将另行组织检查;

3.采用机考题库抽题考试的课程,要对被抽题库的全部试题质量进行自查;

4.本次自查材料将作为年度“南审好试卷”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自查工作不到位,对相关表格没有认真填写,将减少直至取消该部门参评“南审好试卷”的资格。

5.各教学单位于下学期开学前2周(99之前)报送课程考核自查的相关电子材料(附件1234)和纸质材料到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8318571;联系人:尚老师。

特此通知。

 

 2016春学期课程考核自查工作.zip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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