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含特色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部门:
为奖励并表彰在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充分调动教师关心南审、关注课堂、关爱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15修订版)》(南审教发﹝2015﹞16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学奖励申报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给予奖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奖励项目类别
1.申报范围: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凡在2015年度以南京审计学院名义取得的成果,符合《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15修订版)》(南审教发﹝2015﹞16号)规定、且尚未获得任何校内奖励的,均可申请。
2.奖励项目类别:名师与团队奖、教学成果奖、重点教学建设项目奖、指导学生成果奖及其他校级教学专项奖等五大类。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填写《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并连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获奖批文、获奖证书、教材原件等送交所在部门;
2.部门审核。由学院(教学部)或相关部门对各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后报教务委员会备案(见附件2);
3.学校终审及奖金发放。教务委员会对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拟奖励项目清单并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及时组织发放奖金。
三、相关说明
1.教师获得的教学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考核定级、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教学部)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教学奖励申报工作,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2.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以《南京审计学院学科竞赛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见附件4)及《南京审计学院学科竞赛认证汇总表》(见附件5)为依据申报教学奖励。
3.行政管理或双肩挑人员的教学奖励在其学科归属学院申报。
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16年10月31日16点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提交教务委员会,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文佳,联系电话:58318286;邮箱:35828085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教学奖励申请表
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教学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3: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
附件4:南京审计学院学科竞赛等级认证管理办法
附件5:南京审计学院学科竞赛认证汇总表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