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书院导师学生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12-21浏览次数:1241

 各书院、学院、相关部门:

导师制是书院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考察书院导师本年度的学生指导情况和效果,按照《南京审计学院书院导师工作暂行办法》(南审学发【2015】13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书院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请各书院认真组织并完成本年度书院导师的学生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评对象

书院全体通识教育导师和专业教育导师。

2.测评内容

本次测评包括专业教育导师和通识教育导师测评两部分。

(1)专业教育导师测评。请各书院负责组织学生登陆奥兰系统,对自己的专业教育导师一年来的指导工作进行网上测评。

(2)通识教育导师测评。请各书院组织教师和学生,根据《南京审计学院书院导师工作暂行办法》,对书院全体通识教育导师进行测评,对每位通识教育导师,参与测评的学生人数应不少于30人。

 3.测评时间及要求

本次测评工作要求在2016年12月27日前完成 。测评路径:奥蓝学生版——学习资源——导师工作学生测评。

测评结束后,请各书院将通识教育导师测评结果统一报送至学务委员会学习支持中心张哲老师处,联系电话:025-58318280,电子信箱:xxzczxyx@126.com.

请各书院高度重视本次书院导师测评工作,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

特此通知

 

学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