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1046

各学院、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切实保障实践教学质量,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管理各项工作,现就相关内容、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1.积极做好创新创业工作,重质保量

各学院要根据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针对于创新创业学分的要求,结合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整合现有师资队伍,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学与实践工作。创业学院要做好2015级本科生创业基础必修课程的授课工作。

2.全面梳理立项建设课程,优化提升

本学期将对我校所有获得过立项的实验(实践)课程,以及创新创业课程进行全面梳理,课程负责人需对教学内容、教学大纲重新进行修(审)定,同时课程将作为实践教学公选课固定课源供学生备选、开设。

3.充分利用实践教学平台,增效减负

目前我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主要包括毕业实习管理系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PMLC论文查重系统等。各学院、书院及各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账号管理,积极参与相关系统的使用培训和测试,按时保质提交相关数据及材料,及时反馈使用体验,提高工作效率。

4.提前审核实践环节学分,预审预警

鉴于以往毕业前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审核经验,如安排在第八学期实施,将不利于学生及时规划修补(做)事宜,故2014级学生的实践环节学分审核提前至本学期开始。请各学院、书院于1130日前统计和梳理2014级学生实践环节学分修读(做)情况,并及时告知学生本人,提醒其趁早安排,避免影响按时毕业。

二、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专业模拟实习与学科(专业)综合实验

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执行方案,2014级相关专业学生本学期仍有专业模拟实习安排、2015级相关专业学生本学期开始做学科(专业)综合实验。各学院要保证该环节的教学质量,提前安排好师资,开课前务必组织课程组集体备课,需要使用教学软件的,应对任课教师提前进行培训,并提请实验室提前做好安装测试工作。如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需要对原定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上课时间和师资进行调整的,应提前一个月与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联系,提交书面说明,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变更。

本学期有专业模拟实习或学科(专业)综合实验安排的学院应至少安排1次面向全校范围的实验公开课,并于915日前将相关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班级、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信息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同时积极组织本学院教师现场观摩和点评,教务委员会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安排相关人员到场听课。

相关任课教师在专业模拟实习结束后应及时统计成绩,并通过成绩管理系统网上录入。纸质成绩单经任课教师签字认可后交其所在学院,会同学院专业模拟实习总结材料,于学期结束前(2018115日)统一提交至教务委员会。

(二)毕业论文(设计)

1.继续开展2014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培育工作。

学院要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培养目标等因素,增加和丰富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形式,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做到因材设计,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实效。鼓励指导教师采用团队合作的形式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导,对那些科研基础好的学生可进行针对性指导,以提高我校在省级及以上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中的整体质量和成绩。

2.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加强质量监控。

学院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给每位指导教师下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一)。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其他具体要求,由教务委员会通过《南京审计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单独提供。

3.做好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和互查工作。

参照2017年审核教学评估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各学院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教务委员会做好互查及抽查工作(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通知),所有论文的纸质和电子材料要及时归档。

4.本学期2014级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1)第7周(1013日)前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2014级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附件二)和数据统计表(附件三)。如采用论文(设计)以外的形式,请提交完整的工作设计方案;

2)第8周(1020日)前组织学生完成选题工作,提交指导教师任务安排汇总表(附件四)、实施计划及教学大纲;

3)第15周(128日)前完成开题工作,于第17周(1222日)前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第19周(2018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三)毕业实习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积极拓展和建设校内外实习基地,努力为学生创造、联系和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编制具体详细的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安排认真负责的实习指导教师,联合书院,提前做好学生毕业实习动员和准备工作。同时,要提前完善毕业实习管理系统里的相关信息,便于实习检查工作的开展。教务委员会也将组织毕业实习的抽查工作,相关记录将纳入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中。

16周(1215日)前各学院应向教务委员会提交:

1. 2018届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实施计划;

3. 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4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表(格式见附件五);

52018年新增实习基地协议复印件以及电子扫描件。

18周(1229日)前收齐安排集中实习的实习基地协议(复印件)送交教务委员会。

 

(四)创新实践训练

为进一步充实“创新实践训练”环节的教学形式,本学期教务委员会组织了多门授课形式丰富的实践类任选课课源,各学院要积极联合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修读情况适时宣传和指导选课。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是在校生研修“创新实践训练”环节的重要形式之一。各学院、书院和团学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指导工作,积极支持和组织学生有计划地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参加级别和质量较高的专业学科竞赛,并在创新课题的培育、孵化和扶持等方面探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

本学期大创项目具体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1.9月中旬,开展对往期各级大创立项项目的季度检查工作,发布季度检查结果统计,对未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组予以预警;

2.9月下旬,各学院对项目经费进行阶段性梳理核算,做好项目报销签字工作;

3.10月上旬,开展2017年秋学期大创项目的立项宣传和准备工作。各学院和书院要积极沟通与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项目选题、组队、科研方法与规范等方面的指导与培训;

4.10月下旬,组织秋学期校级项目申报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5.11月上旬,开展秋学期校级大创项目遴选。各学院根据学生组队和申报情况,向学校推荐选题合适、方案可行、成果易呈现的项目参评;

6.11月中旬,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发布立项通知;

7.12月中旬,各学院对2017年大创项目的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整理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至少1项)、收集参与项目的指导教师及学生心得体会(师生至少各3份,其中必须至少有一项是省级项目),装订成册后向教务委员会提交(格式见附件六)。

校大创俱乐部是在教务委员会、学务委员会和团委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治管理组织,将全程参与并协助完成本学期与大创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六)实验(实践)和创新创业立项课程

本学期教务委员会将对前期尚未结项的实验(实践)课程统一进行结项验收;对年初立项的创新创业课程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学院通知相关教师及时梳理课程建设情况,做好结项和阶段性总结工作(具体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二、其它相关工作

1.7周(1013日)前各学院提交2014级学年论文成绩;各书院提交相关年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绩;

2.素质拓展、就业创业、军训等由各学院、书院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的实践教学活动,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定进程正常开展,于第18周(1229日)前提交成绩给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

以上各环节成绩除军训外,均需登录成绩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

特此通知

教务委员会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