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师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学院组织学生申报,由领导班子、汉语国际教育系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等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经评选,拟报送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如对上述拟报送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办公室李老师反映。(地址文心楼302-1,电话58318666)
文学院
2023年10月23日
文学院师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学院组织学生申报,由领导班子、汉语国际教育系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等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经评选,拟报送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如对上述拟报送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办公室李老师反映。(地址文心楼302-1,电话58318666)
文学院
2023年10月23日